宁波二百有企业年金吗?
宁波二百有企业年金吗?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我15年入职开始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公司和个人部分都缴纳),20年离职。这期间一直正常缴存,中间因公司原因停缴过几个月,后补缴。最近了解到企业年金这个事,打电话给原单位,答复是有的,要去社保中心打印清单证明,但问题是我去了社保中心,社保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没有查到记录,让我问当时负责的会计,然后我就又找了原来财务,财务说是有缴纳的,让找人事重新调下凭证。于是我又回社保中心,人事已经辞职,新的人事又说没看到过凭证,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缴纳。现在我是真不知道了,拜托各位懂法的朋友,当初入职时有签劳动合同,离职时也结算清楚了,但现在就卡在这里,我应该怎么办呢?
回答:首先,很明确的告诉题主,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金及企业年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可处以应缴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对于你遇到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他们帮助你查找原工作单位的企业年金缴纳凭据,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也查找不到,则建议委托律师通过其他途径来查找相关证据,再行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