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内合资企业?
国内合资企业的形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外资公司作为外方与内地的企业或自然人作为中方共同组建新的公司,经营产品出口;另一种是外方直接收购已存在中国的企业,成为该中方的股东之一,同样以出口为主要业务。 一般来讲,成立合资企业有如下几个步骤:
1.选择合作伙伴、设立办事机构;
2.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申报;
3.办理有关工商登记等手续;
4.建立组织机构,制订规章制度;
5.人员培训,开展外贸业务。 对于第一种方式成立的合资企业来说(即中外合营企业),除了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以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
2.符合国际法和国际贸易惯例;
3.有利于改善我国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4.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生产发展;
5.有利于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6.能够履行合同,提供适当担保并具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7.注册资本金达到商务部规定数额;
8.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若租赁土地还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对于第二种方式成立的合资企业来说(即外商独资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者有能力开办合营企业,并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
3.有完善的组织章程;
4.有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有特殊行业的合资企业还有特别的成立要求,在此不予列举,申请人可以咨询当地的外经贸部门或者上网查阅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