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按照什么收税?
1、企业年金,指的是由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基本沿用国际上的“三支柱”模式构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第一支柱;企业年金计划属于第二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属于第三支柱。本文的“企业年金”概念限于第二支柱的意义上使用。
2、企业年金缴费,一般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即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计入企业年金账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6〕137号)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全受托管理模式。也就是说,所有企业的年资金都归一个机构来运作和管理——职业年金投资公司/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2)个人缴费: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个人负担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的缴金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3、关于企业年金涉税问题的处理原则如下:
①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将其为单位职工代扣代缴的年金的税款,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个人取得的年金,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免税收入后才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企业和个纳税人向受托人支付的年金,不征税。 但个人因任职、受雇、无因由取得企业支付的企业年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企业总部人员和中资金融机构人员,这两类特殊人群得到的年金是需要缴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