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随意购汇吗?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跨境外汇管制问题,另一个是企业跨境融资问题。 首先,从个人跨境汇款(FDI)来看,国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即以自然人的名义将货币资产投资于国外公司或经济实体的行为)目前是有限制的,根据金额和目的地国不同,有额度限制、要求外管审批同意等。虽然外汇管理局有规定投资的目的地国家为“外国”,但实际操作中“外国”是有具体所指的,包括在经发组织OECD的成员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等少数几个国家;而且个人购买海外房产也不在允许之列。
另一方面,企业因经营需要跨境融资也要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国家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直接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属于资本项下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审批和管理。境内金融机构对外借款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超过范围,则属于变相发放贷款,触犯银行或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项目外,企业办理日常经营的购付汇业务实行核准制,由经办银行审核报外汇局核准后办理,且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也就是说,企业不能为了购汇而购汇,其用途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探索和推进跨境贸易和融资便利化改革,其中就包括取消对出口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外汇管制,对进口货物所涉及的外汇不再单一采用登记方式管理,而是采取“单证核验+事后抽查”的原则。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央行和外汇局还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自主支付购汇,并在其账户中进行标注,便于企业自主核查和使用。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企业购汇需事前备案、经批准后才能付款的做法,方便了企业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