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可以入股企业吗?
可以,但是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底线。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新闻机构(媒体)与新闻当事人是独立的,两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尽管这种合同并不一定是书面的。法律上赋予了新闻机构(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报道权利和对当事人的采访权,但同时也规定了新闻机构(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时应当遵循的准则。这些准则主要包括:真实性原则、正确表达原则、适当披露原则等。
按照上述原则,当企业希望自己的新闻报道有利于企业的形象宣传和产品推广的时候,可以通过向新闻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及由媒体对公司及产品的合理宣传来达到目的;但如果公司拟采取歪曲事实、隐瞒真相或是恶意诽谤等方式来诋毁竞争对手的名誉或提高自己的商业信誉以达成自己不正当的目的,则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让自己名誉受损对方名誉受损的双输效果而雇用“公关公司”进行操作,这样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 其次,记者本身作为公民,依法享有投资的机会,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自由选择投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