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一设备吗?
没有明确的规定说设备折旧年限一定要10年,一般来说,新税法对设备折旧年限规定的更宽松了一些,主要看设备的用途,如果设备是用于经营租出的,那么折旧年限就不能低于9年;如果是用于管理的,则不得低于6年(注:上述均为最低折旧年限)。 那怎么判断设备是不是用于经营租出呢?一般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用于经营租出: 1、企业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并分别进行计税和扣除。
2、企业将承租的设备再租赁出去并承担全部的税费。 如果一个企业既达不到上述条件的第一项也不符合第二项,那么该设备就应该属于管理用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为6年,而不是按照税法规定的30年扣除。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企业的某项资产金额较大且使用期限较长,即便不符合上述两条中的一条,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即按不低于5%的年限平均法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加快折旧速度。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都不得违背税法的原则,否则就需要调整企业所得税申报。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新税法都允许采用快速折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