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具备5个法定条件,包括有合伙人3个以上(没有法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由2人以上作为普通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等。 而公募基金的设立条件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发起人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条件;二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对基金进行注册;三是设立程序合法;四是基金合同条款完善、合法;五是设立手续完备。
2、股东/合伙人权限不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合伙人)的权限主要依据股权(合伙权)比例来行使。 例如,股东(合伙人)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董事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举和罢免等一般都需要达到资本额或出资额的一半以上才能生效。而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则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合伙人)同意。 如果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重大分歧而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院以判决的方式解决。 但对于基金来说,原则上是管理人享有全部份额的10%以下,其余90%以上属于其他合伙人共同共有。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话,可以轻易地剥夺管理人的权利。 所以从本质上说,基金经理人作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同样要接受基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地位相对较弱。不过,由于基金行业高度专业化的特点,绝大多数基金管理人都能够很好地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基金投资人获取最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