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有什么利好?
1.国务院批复同意调整完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取消汇金公司、中央汇联对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比例上限 国家金融监管进一步放松,有利于银行体系深化改革并提高效率,特别是有利于国有大型银行进军国际市场。
2.财政部印发《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试点办法》 为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试点工作,财政部制订了《房地产基金 REITs 试点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a)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发起设立房地产基金; b)房地产基金可以通过发行证券化产品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 c)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方式直接投资于境内房地产资产; d)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或者发起设立房地产基金; e)支持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以适当方式投资于房地产基金; f)加强房地产基金运作管理,明确基金信息披露要求及程序等内容。 我们认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是大趋势,在税收方面,除了提高持有环节的税费外,还有可能开征空置税、增加交易环节的税费等。此次财政部的文件表明对于房地产基金的探索已经上升到政策层面,未来不排除试点区域和品种放开的可能,预计将有效缓解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压力。
3.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现代化供应链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形成一批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城市和引领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达到12%左右,初步实现由物流驱动型向供应链整合型转变。 供应链就是链接生产和消费的一系列环节,通过资源整合进行高效配送。发展供应链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依然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通过发展供应链可以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我国进出口贸易比例。
4.发改委印发《钢铁冶炼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长江保护修复重点流域区域内新建炼钢产能项目实施产能置换的规定,即:“严格产能置换”。 另外还明确严禁备案核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新增产能,严禁已退出项目借“僵尸企业”之名行重新立项、备案核准之实。
这是钢铁行业去产能政策的延续,旨在继续保持钢铁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产能供给端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