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融资企业?
“地方融资平台”,或称“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主体”“实施机构”,是2010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14号)中首次明确提出的一个概念。 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作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各地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一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即由当地财政局等金融办牵头,成立国有独资的财务公司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地方的融资平台。 这些公司的业务范围普遍包括:从事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进行债权债务的受让和转让;提供借款担保;发行债券;销售债券;接受委托管理和运用资金;根据委托协议办理贷款发放、回收等相关手续。
当然,融资平台最主要的业务还是围绕政府的投资需要开展的。除了上述范围,各地设立的融资平合公司还要按照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和财力可能的额度,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公共事业项目进行融资。由于这些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多为公益性项目,社会效益明显,但是市场回报率不高,商业银行不愿意提供融资支持,融资平台的出现,解决了这些地方性公共项目的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