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是贷款么?
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相关单证(如货运单据)支付的书面保证承诺,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支付方式,主要用于解决买卖双方互不信任而产生的风险问题。进口信用证是进口商(开证申请人)向进口地(开证行)申请开立,出口商(受益人)为获货款而交付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一种跟单信用证,是在货物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进口信用证开立后,若未按合同约定装货、交单,信用证所担保的合同并未履行,未构成负债和费用,但若信用证已承付且未收货,视为负债和费用。
开立信用证时,进口商(开证申请人)一般需要按照开证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对未缴纳部分缴纳手续费,保证金在信用证承付时用于偿付,手续费是开证时一次性费用。若信用证未按约定期限承付,则开证申请人需缴纳费用,若需对信用证进行修改,则视修改内容收取费用。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支付承诺,作为结算工具和支付方式本身,不是融资工具,也不能直接体现为企业的负债。如果信用证开立以后,开证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收货义务,信用证条款也未发生变化,则信用证承诺未履行,不体现为企业负债和费用。如果开证申请人部分或全部承付了信用证,但未收到对应的货物,可视为企业在该笔信用证项下预付货款,由于货物并未实际进口,可作为负债和费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