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率打几折?
日前,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落实融资授信责任 完善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范了针对特定监管对象的贷款管理,其中包括对宏观敏感性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以及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管理。
针对特定监管对象的贷款管理
第一,对宏观敏感性行业贷款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行业规划和前期分析研判,对钢铁、水泥、建材、电解铝等行业以及各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土地整理等项目,要进行调研分析,了解项目建设成本和收益预期,贷款审查要严格,避免单纯以项目谋利、“赶工期 ”、滥发放贷款。要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采取定期检查或抽查的方式,防止贷款被挪作他用。对涉及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调控的敏感行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融资管理。
第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管理。要积极支持地方城建和发展需要,兼顾城投公司发展和地方债履行,提高融资使用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完善城投公司治理结构。贷款用途要严格限制在城市建设领域,不得用于流动资金、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第三,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建住【2010】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调控政策的通知》(建住[2011]128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贷款用途管理,贷款用途要按照监管要求,用于房地产开发,不得挪作它用。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实行调控,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信水平和融资需求承受能力,审慎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加强抵押物管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作为抵押的,应当经依法抵押登记,以处置抵押物清偿债务为条件。禁止贷新还旧、禁止以贷还贷。
加强贷款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健全贷款业务各项管理制度,对各级机构、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权限与业务处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发放审批机制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实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确保贷款发放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笔贷款都具有明确的借款用途和担保条件,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加强贷后管理,增强现金流管理穿透力
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加强现金流管理,建立以现金流管理的信贷资产质量监控体系,对信贷资产质量状态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测分析,不断提升风险预警能力。扩大风险预警覆盖范围,充分利用计算机硬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对所有信贷业务实行全流程、全自动预警监测,对高风险贷款提前介入、跟踪管理、动态调整,及早介入信用风险事件预防和债务危机管理,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优化贷款资金拨付和支付结算管控,将贷款资金用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监管措施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