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逾期黑几年?
我2013年办理房贷,银行审批通过了,也签订了贷款合同! 然后让我把款打到第三方账户(银行指定的),我打了五万过去,打过去了才知道是被别人骗了,别人拿了我的材料去贷款,把钱打到他帐上去了,那时候不知道,过了半年我才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报案了,也到了法院起诉了他,他现在还在监狱里面,我也配合了银行的调查,也还了一部分款项,现在还有三万未还,请问我这怎么处理,还能不能处理?会不会被起诉?有没有什么影响?感谢各位帮忙
回答:如果贷款确实是你使用的,且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银行返还多打的款项并赔偿损失 如果不是你使用的,而是他人冒用你的名义进行的贷款行为,你有权要求银行返还多打的款项并赔偿损失,同时你可以选择报警,追究他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