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多付的投资款?
“多付投资款”的意思是不是说,这个股东投入的钱,比应该投入的要多?
比如,注册资本100万,注册时已经打足200万进去,后面又陆续取走50万,那么现在帐上有300万(实际已用去70万),那当然算多付了50万;但如果是做借款处理的话就要另外再设个账户,分别核算了。
对于股东来说,他只要知道公司总共花了多少钱就可以了,不会刻意地去区分这笔支出到底是属于“多余”的还是“应有的”。所以,会计上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但是股东们对“多余”的这部分钱是有期待和要求的,如果长时间(如超过一年)不收回并使用在正当途径上的话,就可能涉及抽逃资金或增资不实等问题,可能因此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