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基金合并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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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分级基金的折算,另一个是净值的计算和披露。 先说说怎么计算吧。假设某只分级基金A份额和B份额的净值分别为1.05(1+5%)和1.02(1+2%),合并净值(也就是基金单位总价值)为1.08(1+8%)。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当A、B 两份额净值之和每触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折算阈值时,基金管理人应当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 按一般处理原则,只要将A份额与B份额的净值求和即可达到计算目的。但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因为这里的每一单元资产所代表的是不同标的资产的盈亏情况。如果简单地将二者求和,则标的盈亏相同的部分会相互抵销,只有标的收益不同的部分才会影响最终结果。但通常而言,不同标的资产之间相对收益或风险的不同,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关键信息。在计算时就应该分别计算各个标的资产部分的收益情况,然后加总得到总体的收益情况。

为了便于表述,这里把A份额与B份额简称为“优”和“劣”,并把基金合同规定的每次折算的临界值简称为“门限值”。假定该基金每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份B类基金份额的净资产价值之和大于等于1元且小于1.3元,那么每次折算是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将A、B份额净值同时调整为1.3元/份。 具体计算如下: 由上可见,由于本例中“优”“劣”两份额收益情况的差异,导致它们经过一次折算后,其净值变化方向相反,加总的整体收益情况确实如合同条款约定那样发生了变化。 如果连续多次出现类似情况,那么经过多次折算,基金份额净值将无限接近于1.3元/份,但这并不代表基金运营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这样的结果。 因为每次是否进行折算以及如何折算均由基金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决定,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很可能出现虽然“优”“劣”份额净值之和大于门限值,但因为选择不进行折算使得最终结果仍然保持不变的情景,也有可能虽然“优”“劣”份额净值之和小于门限值,但由于某些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净值从而进行了一次或者数次折算的情形。 以上只是对分级基金定期折算计算方法的一般性阐述,其实现过程还需要考虑其他细节性问题,比如应对赎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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