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能承销企业债吗?
谢邀! 简单回复:可以,但并不适合 所谓的企业债(Corporate Bond),按照国际惯例,是指发行主体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金融企业法人所发行的债务凭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偿还债务和支付利息为主要用途,具有类似债券的信用等级和利率风险。其本质上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借款,并承诺按固定利率定期还本付息的行为。从定义上其实就已经明确了债权人(投资人)是金融机构。
2010年之前商业银行参与企业债市场的投资主要是通过买入返售资产的模式来进行操作,即商业银行先买入企业债,再反向卖出,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增长。但随着2010年起财政部要求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进程,并要求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商业银行基于对政府信用增厚的担忧以及监管层加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考虑,开始逐步调整债券的投资策略,由过去的“买入返售”模式逐渐转变为“持有至到期”模式。也就是说现在商业银行购买企业债券实际上就是持有的意思,而不像以前那样做一笔短平快的买卖。在“持有至到期”的操作模式下,银行就类似于债券市场中的券商或基金公司了,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对投资行为负责;而以前在银行会计准则下,对于贷出的款项本来就是计提了95%甚至更低的信贷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来作为成本来计算利息收入的,而现在买入的企业债券本身也涉及到一个估值的问题,公允价值的确定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会计处理过程。
当然随着市场的发展,可能银行业的业务模式也会与时俱进,毕竟现在市场上也有很多非金融机构的债权类资产存在,比如P2P,小贷公司等等,如果将这些债权类资产统一纳入到企业债的范畴进行研究,也许会有新的发现。但是不管怎么演变,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代表,银行在企业债领域的角色确实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