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委托银行投资吗?
不可以的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产业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二条: 客户单位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和准备金账户的资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下列情况的,不得挪用: (一)资金或者货币市场基金已经或者将要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二)资金或者货币市场基金已经或将要被用作质押担保; (三)资金或者货币市场基金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监管机构的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条款内容可知,企业(客户单位)在银行缴纳的保证金及以该保证金为底层资产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都属于存款和储蓄存款的范畴,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 同时,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金融业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中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中资金融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的下列业务”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除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特例外,所有金融机构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以商业银行为例,根据《商业银行委托代理业务管理规范》第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客户的融资需求委托进行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违反国家关于行业准入政策的;
(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融资项目;
(三)交易结构存在明显瑕疵或风险突出的;
(四)其他违法违规或有问题的。
第五十条: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政策要求的业务以及出现风险的业务,商业银行应主动中止后续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综上,即便是像题主所举案例中的上市公司这种较为规范的企业,也无法直接委托银行进行投资管理。当然,如果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最终受益人,通过其他方式与银行建立起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且银行也认可该委托关系的存在,则双方可以达成实际的理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