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还原怎么办理?
在股份代持行为发生当时,基于代持方个人所得税政策优势,通常会委托代持方缴纳税款,这种情况下,一旦需要办理股份代持还原,首先要向代持方核实之前是否在办理股份转让过程中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通常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被投资企业,代持方个人的缴款书或其他完税证明应由其向被投资企业索要,如果需要办理股份代持还原,应出示给受托方。
另外代持方个人应向受托方出具一份代持股还原确认书,确认股权或股份为实际所有人所有,代持方之前的行为为职务行为或代理行为、且相关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协议的情形;且代持方不会再向实际所有人就投资款及收益主张权利,代持方不会就所持的股份主张权利,确认所持股份的权利和风险自代持合同签署就归于实际所有人所有,代持方也完全知晓。
实际所有人可以向被投资企业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或股份分配的记载,应通知全体股东,确认无异议后,应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全体股东在决议上签署同意。被投资企业根据股东或发起人的要求重新修订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提交验资报告,如果采取代持还原方式发起新设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