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应该如何分红?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可以不经过股东会直接由董事会决定分红,但董事会作出的分红决议也必须得到股东会的确认才能生效(《公司法》第37条); 其次,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后,董事会要在决议通过的当月开始实施,并在完成分红后的十五日内通知各股东(《公司法》及各地公司登记机关要求不一,有的要求书面通知,有的要求公告通知); 再者,分红时,公司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送交各股东(《公司法》第165条规定)。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尽管公司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始生产经营,但只有在取得首笔收入时才开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派给股东的股利(《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2条、第43条)! 最后,在发放股利时,以现金方式发放的股利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很多公司会采取发放股票形式来支付股利,这样的做法其实很不规范,因为股票属于权益工具而不是货币资金,不能作为支付股利的唯一合法形式。而采用发放股票形式,则需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发放股票的价值,并按公允价值与面值差额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