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交?
关于维修基金,可能大多数人都是一脸懵逼的状态,什么是维修基金?维修基金要交多少钱?什么时候交?怎么交? 今天我就给大家科普一下这些基础知识 看完这篇干货,你再也不会问“为什么别人不交我却要交了”“为什么我交了却没人收”之类的问题了!! 先给出答案,本回答根据现有政策,以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米,单价为5万元的房屋为例计算。
一、维修基金(公共维修金)的收取标准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业主应当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这里的6个月是从办理完成不动产证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哦!不是开发商承诺的交房之日或者实际交房之日!很多业主误以为是自己收到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其实错了!是办完不动产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公共维修金的交纳程序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业主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领取相关收据凭证; 如果申请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划转资金,则无需到现场进行办理。
三、公共维修金交给谁? 缴纳给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代收,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为缴存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专户存储。 四、哪些费用可以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及日常维护费用等。
以上费用必须列支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帐户中。 禁止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其他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