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业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在征税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纳税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于闲置的土地应当交纳城市土地闲置费;对于非闲置的土地,应当从开发之日起开始计提并交纳城镇土地使用费(税); 2、具体计征办法如下: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发的土地,应当从开发之日起计算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登记手续时,将本应交纳税款的税款列入开发建设项目的成本费用之中,税务机关也已依法认可的,则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
3、免税的情况如下: 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包括耕地、菜地以及其他农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