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汽油发票怎么做账?
1、公司经营需要,到油站加2000元的油用于生产经营用汽车,取得油站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120元,则应记账 借:管理费用—燃油费 2012(2000+120)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2132元。
2、公司无偿使用员工私家车,在员工外出办事期间所产生的燃油费发票可以报销吗? 这种情况下所涉及的汽油费应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而且不需要进项税。
因为该汽油费的支付并没有形成公司对员工或第三方个人的负债;并且根据税收有关规定,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收入实现或者负担发生之日,而不是支付之日。所以即使此时付了款,也因未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能作为进项税处理。
但是,如果公司为员工报销的汽油费金额较大且符合税法规定时,也应作为职工福利费进行处理,并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当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时,就必须进行税务调整。
庞翔优质答主根据取得的发票类型不同做不同的会计分录:
一、企业取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汽油,取得专票并且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的才可以抵扣。
借:管理费用-燃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取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汽油或者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的,不可以抵扣。
借:管理费用-燃料
贷:银行存款
汽油属于应税消费品,在消费税上的规定:
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采取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中,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升)×单位税额;从价定率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税率。
为了防止因征税环节不同而产生重复征税的可能性,在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时,对扣(抵)除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政策规定中,增加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纳税人用外购、进口的已税汽油、柴油等连续生产汽油、柴油,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对生产的汽油、柴油已纳消费税予以抵扣,即以用数量来确定扣税的数额和时限。其他用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用购买的已税消费品再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税方法仍从原来购数量和用数量两个方面来区别。
二、为了促进成品油生产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对在生产工序上掌握不了用数量,企业把已税润滑油原料委托其他生产企业一定要按用数量连续生产润滑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也可以按委托方的用数量回企业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