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账外利息怎么入账?
企业发生的融资费用,主要包括因筹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利息等)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汇兑损失、罚款支出等)。其中,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费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票据的融资成本通过“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科目核算。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于收到的利息会确认为当期损益,但在下列情况下的利息收入应冲减财务费用:
(一)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所致的利息收入;
(二)用以后会计期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引起的利息收入;
(三)用预收账款结算款项而形成的利息收入;
(四)以应收账款等方式进行投资而形成的利息收入;
(五)分期收款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利息收入。
上述利息所得应当缴纳所得税。 但对于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税法不予支持,应予调增应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违反国家金融法规,非法获取的利息,应视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债权人并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企业为规避税收而故意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本来应该记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收入记入资本公积或其他相关科目,则不但违反了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质量要求,而且可能使纳税人遭受税务稽查,同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