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进入企业架构吗?
以前,我所在企业的党委书记是董事,总经理,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注意我不是股东); 我离开那家企业之后,企业变更了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了。 现在,我个人投资的一家新公司,法人和董事都是我本人,而公司的党支委,除了我以外,还有我前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等,他们都不参与经营,只是定期开会。 当然,这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在体制内可能很难实现。但在现实生活中,党政领导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也不止于党委书记一种职务。例如,我们当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不是集团)的董事长同时担任该区委书记(区属国企比较多),另外一个区委领导则同时担任另一家大型国企的中层干部。
回到这个问题来,我认为,一方面,党委成员进入企业工作,担任各种职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这并不违反党内有关规定,毕竟党的领导干部也是干部队伍的一员;另一方面,党委领导进入企业管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有利于决策,这也是非常正常的。 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定义这个“进”。
如果这个“进”是指政府官员或者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进入下属企业任职,那我表示完全赞同。但问题是,很多所谓的“进”,实际上并不是这个意思——很多党政机关的领导并没有真正进入企业,他们仍然在机关上班,企业仅仅是他们获得名利的舞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得不质疑这些领导的动机了——他们是真的热爱企业还是仅仅把企业看作晋升的工具?如果是后者,那么这种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必须受到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