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投资款怎么算?
这个协议需要明确的是公司原股东和新增股东的出资义务。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可见,注册资本只是股东承诺向公司缴纳出资的最底线;而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低于注册资本的部分,才是其实际对公司的出资。 其次,要确定股东以什么价格向公司投入资产。这是处理股份代持关键问题。
实践中,股东向公司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将出资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二是直接发给公司用以生产经营使用的款项(即借款)。前一种情形属于出资的方式,在章程中约定好;后一种情况属于借款,需要在合同里进行约定。
如果是以借款方式投入的资金,那么就该笔借款计入“实收资本”,约定归还时间;到期如果没有归还,则转化为应收款项,并按期收取利息,计算方式为: 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如果投资方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利息收入小于实际支付的利息,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计入公司的“财务费用”科目,并且按照税法的规定,该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举。
总之,在处理股东投资问题时需要谨慎对待,特别是对于涉及到其他相关主体的问题,更应当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