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1、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制度规定,都要求基金财产进行独立托管管理; 2、 基金行业作为金融监管机构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其交易流程和监管流程的规范程度需要参照金融机构的标准;
3、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随着未来登记备案机制的完善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形成,行业内部分化现象会愈演愈烈,届时中小型机构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生存危机,而托管对于保障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有着重要意义。
4、 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政府是公共物品提供的主要渠道,同时提供很多私人产品,但是提供的效率很低,因此引入市场机制提高供给效率是很重要的。私募基金的托管正是通过委托代理机制将一部分行政权力交给市场来执行,实现效率提升的目标。
私募基金托管是指具有资质的托管人(一般是大型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对募集资金进行保管、清算交收、复核净值、投资监督等活动。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营中起着“牵制”和“制衡”基金管理人的作用,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实践中,不少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被推销人员告知,“该基金管理规范,自我约束能力强,不需要找托管人托管”,或者“产品规模较小,找托管人成本较高,暂不托管,后续再考虑”,或者“资金由知名银行存管,安全有保障”。实际上,资金存管和托管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2016年11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要求私募基金应当委托给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但是,私募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设托管人: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均系某基金管理人自有财产;基金书面合同约定不设托管人(需说明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