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在能开材料费吗?
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刚从成都回来,正好看到了当地出台的一个关于工程造价改革的通知。 先看一下这个通知的整体内容吧,这是成都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的通知》(成发改发〔2021〕390号),重点内容如下:
1.15个行业的价格指导基准期已经届满,从发布之日起,终止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委办〔2017〕86号)等文件。意思是过去一直执行的分部分项价格指导基准期满废止了,工程成本不再公开了;
2.建立造价数据库,就是收集各工程的造价信息,形成数据积累,为下一步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看来今后在造价上真的是要贴近实际、据实核算了!
3.明确了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对于采用总价合同的,明确约定了总价调整的范围,即只有在设计变更导致建设规模或工期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可以调整。
4.明确规定不得采用无限价合同方式承包工程,并列举了两类情形下应当计取服务费的情况,可见政府对于服务的界定有了进一步认识,对费用的确定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5.在计价依据中增加了BIM应用等费用支出要求。 BIM技术早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推行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招标文件中都设置了“BIM费用”条款,但大多没有具体金额,只有当投标单位投缘了才会要求追加此项费用。这次明确写进计价依据,应该说是全国首个地方性规定。
其实这项规定与第四条服务费的约定是呼应的,即只有在设计了BIM应用的情况下才需要计算该项费用并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