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多的企业?
2019年7月3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城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贸公司”)销售的食用油中含有苯并【a】芘(致癌物)、玉米油中过氧化值(油脂变质情况)超标。经立案调查,认定上述两款食用油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构成经营非法添加物质食品以及经营劣质食品的行为,对该公司分别罚款5万元和2.5万元。
2019年8月6日,东城监管局发现山东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物公司”)生产的芦荟胶囊含有重金属铬(有毒元素),属于掺假掺杂食品。另查明,该芦荟胶囊生产过程中,该公司未组织验收原料,未制定操作规程、质量检验制度等。鉴于该公司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主观故意,以及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的违法事实,东城监管局决定处罚如下: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生产的芦荟胶囊42盒;吊销许可证照;罚款20万元。
这家企业还有多个行政处罚信息,原因涉及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产品包装无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