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能贷款吗?
可以的,只不过相对困难一些。 民非企业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包括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民办科技机构等。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对于这类组织主要采用登记管理方式,即先进行注册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与有限公司相比,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它的活动范围没有限制;与事业单位相比,它是不享受财政支持政策的。
至于能否获得银行贷款,就要看该组织的性质了——如果属于企业性质的,则完全符合商业银行客户的对象标准,当然是可以的。如果属于事业(或行政)单位的性质,但由于不存在财政经费的问题,银行也会将其作为企业来对待,也可以办理借款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以公益目的的社团,不得作为保证人。此类贷款一般只存在保证(抵押、质押等)问题。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确定该组织的属性。这就要看成立时所登记的内容了——如果登记事项中表明是“企业”的,则属企业性质,可以享受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相反,则是事业(或行政)单位性质。不过,实践中由于操作上的原因,有的将应做事业的登记为“企(事)业单位”,此时应该做事业(行政)单位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