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不是金融机构?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信托公司、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四类,这些金融机构都属于监管的对象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一个新部门——非银金融机构司(简称“非银司”),专门来管理除上述四大类以外的所有金融中介,包括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等。 那么,从机构类型上来看,企业显然不属于金融机构的类型之一;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现在有很多的企业参与到了金融市场的活动中,因此又出现了对企业进行分类的新的标准。
在国际上通行的企业融资的分类方法是以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依据将企业划分为商业银行融资型企业和资本市场融资型企业两大类。其中,前者是指主要通过银行的信贷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后者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进行融资的企业。
这种以融资渠道为基础对企业进行的分类在我国实际上已经得到了实践,那就是按照是否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的标准,把企业分为银行客户和企业非银行客户。这里的企业客户实际上就是传统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贷实现融资的企业,也符合国际上对银行融资型企业的界定;而企业非银行客户则包括了具有融资多元化的特征,在金融市场上能够充分参与并能够在金融资产基础上通过组合优化来实现风险分担和收益提升的所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