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企业会不会破产?
会,而且很多! 比如我2010年投资的一家外贸公司,当时注册资金100万,我投入了75万,其余25万是另一个人投入的(其实他只投了3.5万,剩下都是我自己填上的),两个人各占股份50%。后来公司发展迅速,在青岛又设立了一个分公司,我投资了16万,另外那个人没再出资,我的股份上升到74%;这家公司实际是我一个人在做,员工都是兼职,另外那个人基本上没有介入公司的管理。
到了年底,由于业务量增大,账面利润达到60多万元,因为我是公司法人,就取出了20万元放在自己口袋里,另外40万元以公司名义借款,实际上还是我自己拿出的钱。 然后第二年春天,公司经营出现困境,开始拖欠货款和材料款,共欠外债30多万,这时我发现另外那个股东已经移民澳洲,并且把家也搬走了,联系不上!我急火攻心,病倒了! 出院后,我就去法院起诉了那个股东,要求归还属于我那25%的股权,并办理变更手续。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他名下的房产。 开庭时,他不到庭,缺席审理。最后判决他归还在我处的25%的股权,并协助我办理变更手续。
可是执行阶段,他却以公司名义写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然后他找了我一个朋友做中间人,给了我两箱白酒,一个空调,让我放弃余下的债权,另外他又拿出10万元让我作为公司运营资金,我已经把钱交给了法院。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过了没多久,我发现法院又要立案强制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居然变成了这个股东本人!我当时就傻了眼,问道:“为什么要执行我?” 法官说:“他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被执行人,你作为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可我已经将股份转让他了呀!” “那你去告他吧。” 于是我又去法院诉讼,要求确认他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无效,并办理了变更手续。
更神奇的是,我在外地出差的时候,突然接到法院传票,他被他人起诉诈骗,要求返还10万元,案件由我老家人民法院受理…… 总之,这个案子我一直打到省高院,终于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我还赢得了诉讼费,不过已经是五年以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