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可以追缴吗?

马雪马雪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公司之前欠缴了几个月的年金,现在员工要求补缴并支付利息,请问公司需要承担这些费用吗?(补充:是公司的原因导致停缴的) 需要承担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补办,并处应当缴纳的社保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未办的,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所以建议及时补上,否则可能面临行政罚款和刑事追责风险。

但用人单位如果已停止经营,无力支付补偿金的,则不必支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人的,按比例分配”。所以,在破产程序中,职工债权优先于破产还债,但是要遵循上述顺序。 如果企业真的走到这个地步了,你个人也无可避免地损失一部分资金。 但如果你是在以上违法情形出现后,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不用担心了,你享有的权利仍然可以得到保障。同时,你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单位支付违约金。

童炏柔童炏柔优质答主

1、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20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职工调动工作或出国定居时,经本人书面申请,企业人事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年金基金划拨至本人的指定账户,终止个人账户管理; 第六条规定了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和“积累原则”,也就是说这是企业职工的自主选择权而非强制性的必须缴纳行为,所以不存在“滞纳金”“违约金”之类的问题。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继续缴纳年金的义务。

2、关于个人如何缴纳及缴纳的额度等问题,建议直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因为各地的具体政策是有差异的。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