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是什么?
在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中,对股票股利的定义如下: 所谓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d)是一种以新增发行的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它是以公司净资产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形式发放的股息.其特点是不用支付现金而用发放股票的方式进行分配,因而对股东而言无实际意义上的收益.从会计角度看,发行股票是一种筹资方式.公司在没有额外资金的情况下进行融资是很少见的.然而,有时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来发放股票股利却是允许的.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形式不多见.一般是以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即按每股0.5元或1元的价格向股东送红股。由于中国股市实行的是价格管制政策,因此这种形式的分红派息不会对股价构成冲击。
另外,在我国还有一种称为“送红股”的分红方法,其本质也是不付出现金的公积金转增股本,它不同于股票股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净利润并没有减少;也不同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者是将盈余公积金按比例转入资本公积。所以“送红股”实际上是一种不以股份扩张为目的的无偿分配行为。 从理论上讲,无论何种类型的股利分配,最终都将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但是,从实践来看,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相比,不会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出,并且由于其具有增加投资者权益的特征,对于提高投资者的满意程度十分有益。同时,由于股票是选择权证券,通过增发的办法可以使公司的经营信息及时充分地披露给广大股东,有助于加强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当然,如果公司以增发新股的方法来代替现金股利支付的话,可能会造成股东权益成本的增大以及股权结构的分散化。